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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货车司机我之前在那间公司做了,到现在为止有两个月,我刚开始过他公司做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也没检查那个资格证,现在做了到第二个月了嗯,他现在开始检查那个资格证资格证是假的,后来我就问他这个证是假的,他说叫我回去考个证,但是我现在在家里考过证还没考到,他还欠上个月的工资,还没发,这样我可以告他到劳动局吗?

其他 2020-09-08 13: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形该怎么办?
    1、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当地的媒体部门反映,求助媒体。
    4、请求司法援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员工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

    (2)员工名册、考勤记录;

    (3)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同事证言等。

    2、证明公司拖欠工资

    (1)工资欠条;

    (2)公司银行卡转账记录等。

    注意,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定,口头约定一般难以证明。

  • 讨薪,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的
  • 你好!可以的,因为你毕竟是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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