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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长出资80万首付,贷款120万买了套房,利用父母的公积金,月供5一6千。两个孩子就要结婚了,我想在婚前替他们先还贷25万,算是给女儿的一部分陪嫁,前题是他们俩个孩子要做房产共同拥有的公证,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其他 2023-01-15 2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对您女儿来说很好
  • 法律分析: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你们男女双方家长在婚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应视为子女对购买房屋的出资。由于你们共同出资,且在银行共同贷款、共同还贷,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公证要没有贷款才可以。
  • 这样做是可以的,只是需要细节把控一下,关键是对方愿不愿意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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