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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有一房产,面临拆迁,但因之前租借给一个婆婆住,每月只收取象征性的所谓房租200块,没有租薄,面积达45平方米,现要拆迁,我想婆婆能搬走而等我们能顺利交接房产,问题是我们需要赔偿吗?房产是我们的,我们是好心租借给她住的,他现在就是不肯走,那我可以怎么办呢?请律师回答.谢谢!

其他 2009-06-09 22: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您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不存在补偿。如果其租赁合同时有期限的,也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作为承租人的她可以要求拆迁单位补偿。为便宜解决问题,您可以短期租一房给其居住,让其搬迁。把房子拆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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