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在2011年8月8日办理了公司的入职手续,当时说试用期3个月,第一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是1800元,第二个月是2000元,第三个月是2500元,满三个月就签合同,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快满4个月了,还没有给我们转正。而且我们每周只休息一天,因为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公司,忙得时候没有假日,下班后还要加班2个小时,也没有加班费和补偿。现在给我们的工资又有新的说法了,月薪3000元,但是客户退房一套,还要扣除我们300元工资,上限是每个月3套,要扣到900元,但是退房的客户根本不是因为我们的原因,都是因为公司工程进度太慢,一直不开工,反到扣我们的钱。我们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啊?违反几项?

其他 2011-11-23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