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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今年因病逝世她有一个存折几百元我母亲作为继承人到银行提取被告知需要作公证才可提取可公证处因资金太少不值当公证为由拒绝请问通过什么方式才能解决我妹妹未婚

其他 2020-08-21 12: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按照继承程序办理。关于继承问题,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具体要看遗嘱的效力。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所有继承人均无争议,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争议,则需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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