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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房产纠纷,当地中院二审判决明显有误,我不服,该怎么办?想申诉?到当地检察院还是直接到省检察院申请抗诉?还有若我申请了抗诉,对原来的判决是否还继续强制执行?还是中止执行?

其他 2015-01-11 01: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 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执行人:xxxxx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职务:xx 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xxx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xxx
      案由:xxxxx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二oo七年九月三日作出的(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顺民初字第67xx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二oo七年七月一日至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法院
      申请人:
      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 一,你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记住必须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并且在你申请时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只有在符合具体的情形时法院才会进行再审,你说的判决明显有误,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时法院才会受理(一般包括证据问题和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 二、法律规定法院在发现本院存在错误判决时,也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现实中不怎么行的通,因为在中国很少有那么谦虚、诚恳并乐于公布自己错误并承担因此产生责任的个人或机关。 三、申请检察院抗诉。你可以向当地中院同级的检察院提起申请,由此检察院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也可以直接向上级检察院提起。 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最好是有个律师来引导你,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比较复杂。
  • 你可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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