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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现在的工作为做一休一,上班时间12小时,已上班超过10年,今年在我们的要求下,单位答应了我们的年休假申请,但是说我们休息一个班要要算两天的年休,就是假如1.3.5.7这种单号上班,假如5号年休,他就是要算我们用掉了5.6两天的年休假,但是6号本事我们是休息的,感觉不合理,去和公司谈,后来又说休息一天算一天半的年休,因为我们12小时的,按照八小时算相当于一天半,想问问单位这种做法合理吗,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20-06-29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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