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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的情况是这样,我父亲现在肝癌晚期,生命即将到尽头,现在老家有两套房产和一处车位,都为我父母婚后共有财产,我爷爷奶奶还健在,明天我们带着我父亲去公证处立遗嘱,遗嘱内容我父亲关于上述财产的那一半继承给我,请问这样还有什么隐患,还需要做什么吗

其他 2020-07-31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继承有两个核心问题:继承时效和继承顺序。当事人去世时就发生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当事人)父母,子女(婚生非婚生都包含)以及配偶(有合法夫妻关系),一般来说,无异议情况下是均分。另外,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公证会影响份额。
  • 您好,你们可以办理公证的。
  • 你好,你可以去公正遗嘱,具体内容去公正处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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