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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06年8月份登记结婚的。结婚前一年吧,我是住他家的,但是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是分房分床睡的,我觉得我已经对他没有感情了,他对我应该还是爱吧,可我就是对他已没感情了,我们几乎不怎么做房事,虽然他想,因为他几乎不洗澡,从不刷牙,所以我有障碍了,我想提出离婚,拒绝调解,可以吗?这种情况是不是就属于感情不和?如果我要起诉的话,关于财产方面,我不知道我有没权利要求一半的房产,因为房子是他爸妈的,我们结婚也是公婆一起住的,结婚前,他家人承诺过,这房子以后就是他小儿子的(我老公),他家还有老房子估计是给他哥的。他哥住外面有房。那这种口头的承诺有效吗?如果有效到时他家不承认怎么办?还有就是结婚后,我的户口从镇江迁到他家了,我有权要求他家什么样的赔偿吗?起诉后起,要多少时间才能判离婚?如果在起诉以后未判离婚之间的时间,我有权找新的男人吗?很急。谢谢。

离婚 2013-07-08 16:37 人浏览
共14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你与对方无法协商解决婚姻,那么你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途径,关于财产问题,如你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你就有权分割,诉讼到法院后如是简易程序审理,一般是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是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如你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婚,你要想离婚,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再过六个月才能重新起诉离婚。在合法的婚姻没有解除前,你不能找新的男人。
  • 男方父母在房产过户给你老公之前可以对其赠予的承诺反悔,因此你起诉离婚之时,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你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你户口迁到男方,因此要求男方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若适用简易程序,法庭一般在起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你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前,仍对你的丈夫承担忠贞的义务,应此不应当找新的男人。
  • 男方父母在房产过户给你老公之前可以对其赠予的承诺反悔,因此你起诉离婚之时,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你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你户口迁到男方,因此要求男方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若适用简易程序,法庭一般在起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你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前,仍对你的丈夫承担忠贞的义务,因此不应当找新的男人。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屋时他父母的,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依然是他父母的,离婚时你无权分割,你最好在离婚之前不要急于结交其他异性,以防将来被作为过错方。
  • 竭诚欢迎各位朋友咨询各类法律问题,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竭力维护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权益。
  • 请聘请当地律师代理,一些问题当面沟通比较好
  • 读者点题律师答13771932114
  • 离婚自由
  • 男方父母在房产过户给你老公之前可以对其赠予的承诺反悔,因此你起诉离婚之时,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你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你户口迁到男方,因此要求男方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若适用简易程序,法庭一般在起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你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前,仍对你的丈夫承担忠贞的义务,应此不应当找新的男人。
  • 是啊
  • 第一,你可以起诉离婚;第二,根据你的陈述,房产应该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三,关于户口赔偿问题于法无据;第四,未判决离婚之前法律上讲你不能找男朋友。
  • 一、你所述情况并非属于感情不和 二、房产证上如果是他爸妈,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户口迁移不能赔偿 四、一审最长一般要6个月,判决生效前婚姻关系未解除
  • 口头的承诺无效,起诉后要看证据是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如果在起诉以后未判离婚之间的时间,你是无权找新的男人结婚的
  • 口头承诺如果没有证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大事还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
  • 1、你当然可以提出离婚,判不判离由法院决定。 2、这种情况我认为距感情不和还有一定距离,但最终由法院来认定。 3、房子估计没你什么份了,婚后财产可以共同分割。 4、他没过错,赔偿谈不上。起诉后1-6个月有判决结果,不一定离得了。未判离婚前你不能再次结婚,否则可能犯重婚罪。
  • 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子你没有份的,在判决离婚生效前,你不得再婚.
  • 协商不成,就起诉吧
  • 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子你没有份的,在离婚前判决生效前,你不得再婚
  • 1、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但需要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离婚的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比如说,在法律上,连续两年分居是法院首次起诉判离婚的条件之一,但在你的情况,是分房分床睡,这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还比如,关于你财产的问题,财产只有符合夫妻共同财产才有分割的权利,婚前财产是规夫妻各自所有的,这就首先要界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从你的叙述中,我很难判定,需要进一步问清楚才能作定论。 2、在法院判离婚前,你是不可以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谈朋友法律当然不禁止。 3、本律师还是建议你来我单位当面咨询,以便尽早解决问题。
  • 口头承诺无效。可以起诉离婚。离婚之前不能结婚或与别人同居。
  • 您好!我的回答是:您可以拒绝调解,但是法院对于离婚 的案件是先调解的!这种情况属于感情不和!您没有权利要求房产,因为房产属于您的公婆,和您是无关的!这种口头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要办理过户手续,在过户手续办理之前,房产是您的公婆的!关于您的户口问题,我认为您是无权要求赔偿的!如果您的离婚诉讼采用的是简易的程序,一般是三个月;如果采用的是一般程序,那么就是六个月!你在婚姻关系解除期间是无权去找新的男朋友的,如果您做了,您就成为过错方,您的丈夫可以要求您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 你可以要求离婚!但能不能离掉就要看你的证据了!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是不能分割的!至于男人,在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你们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还是不找的好!
  • 有权找,但不能登记结婚。要花比较长的时间的
  • 你就是一病人!
  • 要嫁就嫁爱你的男人.聪明的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愚蠢的女人嫁给她爱的男人!是实话啊!话虽这么说,但就有些人嘴上说爱但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怎样去爱你,而且一直觉得自己是爱你的人大有人在,你又觉得不幸福.所以,爱是双方的,每个人爱的方式不一样,你爱别人要别人接受才叫爱,对方无法接受那叫爱吗/?那叫负担/
  • 离婚是个很痛苦的抉择,谁也不想离婚!但是离婚了,在物质上还斤斤计较,真搞不懂你怎么想的。想离婚吗--如果对方同意,你就卷起铺盖走人,就没有争端了。何必还那么贪心想得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 可怜的男人
  • 各位高手的解答很精彩,也很赞赏,辛苦了!
  • 如果老公对你不好,你又为了他付出那么多,他们家还处处觉得你不好,你觉得甘心吗,唯一的补偿就是让他做经济赔偿啊,要不然太便宜他了。这也是合理的啊
  • 有外遇了吧!同一情况探讨一下!邮件sun808251@sina.com
  • 如果老公对你不好,你又为了他付出那么多,他还背着你找男人,你觉得甘心吗,唯一的补偿就是让他做经济赔偿啊,要不然太便宜他了
  • 我是一个正在起诉离婚的人。可我的要求是夫妻共同财产都不分了,只想得个解脱。怎么那么多的提到的就是财产?
  • 起诉离婚,但有可能判不了 .如果在诉讼中,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半年后再起诉.
  • 离婚是个很痛苦的抉择,谁也不想离婚!但是离婚了,在物质上还斤斤计较,真搞不懂这些人怎么想的。想离婚吗--如果对方同意,你就卷起铺盖走人,就没有争端了。可悲的女人们。
  • 你可以要求离婚!但能不能离掉就要看你的证据了!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是不能分割的!至于男人,在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你们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还是不找的好!
  • 离婚也是自由的,共同的财产可以分割,但是别人父母财产不能分割。
  • 结婚两年了怎么才发现他不洗澡不刷牙?男人有缺点可以让他改,有句话不是说;聪明的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愚蠢的女人嫁给她爱的男人!想想吧.......恐怕不是不洗脚不刷牙那么简单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估计你是真的不爱他了。上面的南牧 所说: 婚姻不是交易,它是情感的交融。大自然很美妙是山外有山,但有可能舍命爬上去了,另一座山又比脚下的高,怎么办再去登山,累呀下山上山,到顶人倒划不来。曾你为情而结,现不能为厌而分。 事业的成败:靠男人的智商和家人支持! 家庭的成败:靠女人的策应和理解分享! 七彩的生活:靠男女对待相依化学反映。 爱情就像拔河,等量付出平衡,后退才算赢
  • 很有人认为我是老古,这社会离婚是很正常,特别是小孩还很小的家庭,他们图的是个人婚姻上的解脱,我不知道他们为小孩想过没有?得不到健全家庭温暖,利于他的心身健康成长吗?岂不是在造悲剧?想想当初是怎么走到一起的?离婚是给几个家庭造成伤害的行为,我们能去轻易的离吗?结婚就要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 想想清楚吧。你说他爱你,那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让他改改,再做决定吧
  • 你老公应当和你离婚。明显你已不爱他,他不值守这段婚姻,但可以守住自己的财产!
  • 离婚不代表结束,也许是新的开始。想好了就离吧。
  • 很明显你已情移别恋,离婚后你将会后悔。我一个朋友类似你这种情况,她是只身而走,没要一分财产及子女,至今单身其原因对方离婚未遂,现很想回原来的家,可人家已另安家并又添一丁,可未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 离婚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房子是要不到的了,没有感情就离,何必苦苦守着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呢?
  • 离婚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房子是要不到的了,没有感情就离,何必苦苦守着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呢?
  • 离婚手续生效之前你千万不要找新的男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房子产权是你公婆的话,你无权分得
  • 起诉离婚当然可以,但是房子是你男人的婚前财产,要求分一半给你没有依据。同时,你在没有离婚之前,不能和他人结婚。
  • 一群无聊之人!!!重复的问题就不要再重复了。啊,过时了...
  • 想离婚谁都拦不住,但房子是没份的,至于找男人也可以,但与这个未办正式离婚手续前千万别和别的结婚,否则就重婚受惩处了。
  • 没有感情了在一起是对双方的折磨,法官好象媒婆,说和不说离,为什么好多案列第一次都不判离,而且感情却已破裂的证据该如何收集呀?
  • 赞民951215律师的看法
  • 假如你们真的只是如你说的那些情况,我想,你不应该离婚,中国14亿人两个人走到一起的概率有多少?应该值得珍惜啊!(1.房子你分不到,先不说是你公婆的,即使是你丈夫的,也是婚前个人财产;2.至于找男人,只要你没被你丈夫或者别人抓到,当然可以--悲伤的结局,这样做了以后会后悔的! T_T)
  • 有的时候真的是很无奈啊,,我也筋疲力尽了,,上面的人说的对啊;要嫁就嫁爱你的男人.聪明的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愚蠢的女人嫁给她爱的男人!是实话啊!
  • 哈哈,真精彩
  • 赞同951215律师的看法
  • 一定是见异思迁爱上了其他的男人。
  • 既然没有了感情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拿走自己的东西,不是自己的不要也罢.自己的人生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父母的承诺没有效力,因为在变更产权证之前,父母有权利不予变更的。你们的情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可以离婚,法院会支持,但是赔偿得不到支持的,因为男方没有严重的过错。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不能结婚。而找朋友则是道德方面的事,但是对你的离婚诉讼有影响,说不定,对方证明你有过错的。注意。
  •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协助处理
  • 结婚两年了怎么才发现他不洗澡不刷牙?男人有缺点可以让他改,有句话不是说;聪明的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愚蠢的女人嫁给她爱的男人!想想吧.......恐怕不是不洗脚不刷牙那么简单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估计你是真的不爱他了。上面的南牧 所说: 婚姻不是交易,它是情感的交融。大自然很美妙是山外有山,但有可能舍命爬上去了,另一座山又比脚下的高,怎么办再去登山,累呀下山上山,到顶人倒划不来。曾你为情而结,现不能为厌而分。 事业的成败:靠男人的智商和家人支持! 家庭的成败:靠女人的策应和理解分享! 七彩的生活:靠男女对待相依化学反映。 爱情就像拔河,等量付出平衡,后退才算赢
  • 这么多的律师给你出主意啊, 房子是他父母的,与你夫妻没有关系,事前曾经承诺的,现在对方的父母还没有把房子赠与给你,所以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
  • 根据你说的情况,最好跟他交流交流,他如果爱你,会改掉坏习惯;夫妻之间需要适应和宽容。当然你确实忍受不了他的生活习惯,可以起诉离婚,不过不能分割非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得到赔偿。第一次离不了,6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 为什么女离了婚很多都会和男方闹财产问题,不能好好的商量吗?
  • 结婚两年了怎么才发现他不洗澡不刷牙?
  • 当然感情是双方付出,没了感情还要其他有意义么,不属于你的不要奢求
  • 离婚就离家,还有什么脸面要别人父母要留给人家儿子儿媳的房子? 你要离了婚,就不是人家的儿媳妇了,你说凭什么给你一半房子? 相离婚,就大模大样的走出去,,
  • 婚姻自由!!
  • 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方能结婚.
  • 同意
  • 赞同朱雪松的观点,嫁人还是嫁给爱你的男人!女人要自尊、自重、自爱、自强,如房产有你的辛劳,我认为就要争取,如没有你的辛劳那就放弃吧。同时请你三思,婚姻不是儿戏,不是挑选衣服,还是慎重一点为好。
  • 我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普通的女人!在爱你的男人眼里,你是一块宝.在你爱的人看来,你可能是一棵草!想想吧.
  • 我同意wenwen-111 的说法,没有感情就没有必要在一起,只要可以离婚就可以了,要财产干吗?当然应该得的你可以得到。我也饱受没有感情的日子哦!
  • 朋友:我是糊涂几句,请谅!婚姻不是交易,它是情感的交融。大自然很美妙是山外有山,但有可能舍命爬上去了,另一座山又比脚下的高,怎么办再去登山,累呀下山上山,到顶人倒划不来。曾你为情而结,现不能为厌而分。 事业的成败:靠男人的智商和家人支持! 家庭的成败:靠女人的策应和理解分享! 七彩的生活:靠男女对待相依化学反映。 爱情就像拔河,等量付出平衡,后退才算赢
  • 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子你没有份的,在判决离婚前,你不得再婚!
  • 同意张慧进律师的观点:“男方父母在房产过户给你老公之前可以对其赠予的承诺反悔,因此你起诉离婚之时,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你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你户口迁到男方,因此要求男方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若适用简易程序,法庭一般在起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你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前,仍对你的丈夫承担忠贞的义务,应此不应当找新的男人。”
  • 怕是爱上其他人了吧!
  • 你可以要求离婚!但能不能离掉就要看你的证据了!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是不能分割的!至于男人,在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你们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还是不找的好!
  • 离婚是你的自由,但要办完手续在找下家,别给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烦。另外,他父母的房子你不应该要,自己有能力自己挣钱花着多仗义。
  • 我现在正在闹离婚,是因为我对他没感情,我想她也是吧.我觉得没感情了的婚姻没必要持续下去,不爱就是不爱了.
  • 补充一点: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在诉讼中,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 离婚手续生效之前你千万不要找新的男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离婚,要三思.
  • 起诉离婚,但有可能判不了
  • 当初结婚是因为爱,,现在离婚是因为不爱,,,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不爱,,离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 同意曾律师意见
  • 赞同951215律师的看法。
  • 离婚,要三思.
  • 是不是女人都有一颗善变的心,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人!
  • 恐怕不是不洗脚不刷牙那么简单吧?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估计你是真的不爱他了。
  • 同意曾律师意见。
  • 呵呵,真是开眼界!
  • 赞同朱雪松观点要嫁就嫁爱你的男人~~!!再者:你离婚的目的是什么?到底是真的没感情了还是想要分到财产?婚姻大事,得三思而后行!
  • 既然夫妻没有了感情就到法院结束死亡的婚姻。至于财产根据规定该得的应该得,新男人可以找,但是在离婚未生效前不能办新的结婚登记。
  • 既然夫妻没有了感情就到法院结束死亡的婚姻。至于财产根据规定该得的应该得,新男人可以找,但是在离婚未生效前不能办新的结婚登记。
  • 我国《婚姻法》以感情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感情是因外界刺激引起的心理反应,夫妻感情好不好只有夫妻本人知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好认定,但是不是就没个标准,全凭断案法官一张嘴呢?不是的。感情确已破裂是有外在表现的。从婚姻基础、婚后情感、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综合分析,《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5条经调解无效,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标准: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持续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5种情形:1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3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判决的实体性原因,调解无效是程序性的原因。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通常无效,而调解无效的则不一定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或尚未完全破裂也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房子你是 无权获得的,因为房子是婚前明确赠于你老公的,你不能在离婚判决生效前结婚。但是找男没有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并不违法。
  • 我很赞同朱雪松律师的意见,很实在,又很人性。
  •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法外之音:当初你为什么要结婚?现在为什么要离婚?这段经历对你的将来意味着什么?你活在这世上到底想做什么?”事实往往有很多无奈,想清楚了就离,财产次要的
  • 同意邵先国律师说的。很好。
  • 分居三年婚姻自动解除
  • 同意,各取所长为己用
  • 你们分居在同一个屋檐没有人证是不可以的,
  • 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子你没有份的,在判决离婚前,你不得再婚!
  • 如果想和别人离,那是自已的自由,如果又想要自由,又想霸占别人一部分财产,一举几得的事最好不要做。
  • 结婚和找男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法外之音:当初你为什么要结婚?现在为什么要离婚?这段经历对你的将来意味着什么?你活在这世上到底想做什么?
  • 想离婚就离了吧,房子就算了,我就不想要他们家的房子。 给我自由就可以了
  • 你可以提出离婚,在民事诉讼中,调节也是离婚的必经程序,房子是男方父母赠予其儿子的,你没有权得主张.
  • 请聘请当地律师代理,一些问题当面沟通比较好
  • 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你离婚时得不到.但可以离婚。
  • 你可以提出离婚,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房子是婚前财产,并且在结婚时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性的证据的,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你很被动,你一半财产的请求权g得不到支持。户口从老家迁到现在的地方,是你自己愿意的,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法律走简易程序的话得三个月,普通程序的话六个月。你起诉后没有判决前,你不可结婚。因为在此期间,你们的婚姻还处在有效期,如你结婚的话,会犯重婚罪,但找不找男人是你个人生活的权利。
  • 你可以提出离婚,但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你没有决定权。如果这房子是婚前财产,并且在结婚时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性的证据的,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你很被动,你一半财产的请求权很难得到支持。你把户口从老家迁到现在的地方,是为了结婚方便,是你自己愿意的吧,你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法律走简易程序的话得三个月,普通程序的话六个月。你起诉后没有判决前,你不可结婚。因为在此期间,你们的婚姻还处在有效期,如你结婚的话,会犯重婚罪。
  • 我认为能只能在两种可能中选择:珍惜婚姻改善夫妻感情,拟或空手走人。在空手走人的情况下,走诉讼途径解决的可能性还很大,费时费力,就您提交的现有资料来看,正常情况下还需要两次方能解决。
  • 自救是你追求幸福的手断,结婚、离婚 都是你实现幸福的过程。结婚、离婚你自己说了算,别人的意见只供参考。 凌冲 律师
  • 你这种情况属于感情不和 你可以起诉离婚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但是房子你不一定能分 除非你公婆还承认房子给你们,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你仍是有夫之妇,不能谈婚论嫁,期间一审六个月 如果简易程序三个月.
  • 你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之后还可以宣告死亡,这样你就可以婚姻自由了!
  • 你可以申请宣告失踪,之后还可以宣告死亡,这样你就可以婚姻自由了!
  • 赞同朱雪松观点 要嫁就嫁爱你的男人~~!!
  • 婚姻的前提是爱情,而不是钱财.结婚到离婚,都会受到伤害.不是一方面的错,人评自己的良心做事. 说实在的,我也是个想离婚的女人,但我还是比较喜欢中国的传统美德,希望你等待离婚后在找男人,这样对得起自己,我相信你们都能够战胜再次的考念对吗?
  • 邵先国律师说的很精彩。同意
  • 我很赞同朱雪松律师的意见,很实在,又很人性。
  • 引:“哈哈,法律只规定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前,不能结婚,没有规定不能找男人,结婚和找男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结婚是个法律概念,当然也是个事实概念,但找男人就只是一个生活事实概念。找不找男人,法律是管不了的,但结婚不结婚,法律是有规范的。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搞婚外恋的,这只是个道德的问题,而不是个法律的问题。故我的结论,你可以找其他男人,但千万要注意,不要再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前,结婚,包括法律婚(办理合法有效手续)和事实婚(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至于你说的能不能离婚,我觉得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律虽然规定了离婚的条件,但现在离婚的标准也是越来越低了,法院一般都在判决离婚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都会判决离婚的。至于你所提到的财产,房产肯定不属于你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是没有权利要的,即使他父母有书面的东西,说这个房子以后会给他小儿子,那也不能成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那是明确给他小儿子,而不是给你们,其次,即使是给你们,那也是有前提的,是在婚姻有效的情况下,现在你都要离婚了,你说那房子能给你们吗,前提都不存在了,那结果还能有意义吗,再次,那个房子的权利是一种期待权,是不现实的,处于或然状态,因此你是不能要求得到一半的房产的。” 1.我国《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2.现在离婚案件越来越多,不等于说离婚的标准越来越低。探讨一下,哈哈!
  • 我非常同意朱雪松观点,而且找一个爱你的人很难,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请三思面后行啊
  • 我也同意上述观点,而且找一个爱你的人很难,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请三思面后行啊
  • 你这种情况属于感情不和 你可以起诉离婚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但是房子你不一定能分 除非你公婆还承认房子给你们,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你仍是有夫之妇,不能谈婚论嫁,期间一审六个月 如果简易程序三个月.
  • 离婚之前,要保持忠贞,离婚成立后,想怎么找都行!
  •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他跟我在2004年办了结婚证,他是个台湾人,办完结婚证他就回台湾了,回去以后就再也没有跟我联系,我都等了四年了,今年都33了,我想跟他离婚,可我不知道该怎么离呢?他还把我的结婚证件都带走了,我现在也联系不到他人,请问你们我没有结婚证件能申请离婚吗?
  • 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方能结婚.
  • 男方父母在房产过户给你老公之前可以对其赠予的承诺反悔,因此你起诉离婚之时,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你要求分割没有法律依据。你户口迁到男方,因此要求男方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若适用简易程序,法庭一般在起诉后三个月内结案。你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前,仍对你的丈夫承担忠贞的义务,因此不应当找新的男人。
  • 你可以要求离婚,若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房屋是其父母的财产,离婚时你不能得到.其父母的口头承诺,无论是否兑现,你都无权过问. 婚姻自由,如果没有法定条件的出现,你离婚时无权要求赔偿. 若需要详细解答及法律帮助,欢迎致电 本律师将耐心细致地回答您的一切提问!或QQ 咨询
  • 可以起诉,财产分割看证据,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
  • 你可以起诉离婚,房子你没有份的,在判决离婚前,你不得再婚!
  • 他父母的房子,没过户在你们名下,所以你不能要求对方分给你一半,就算过户在你们的名下,也是给他的,只能算他的婚前财产,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而现在你都准备起诉离婚了,就更得不到,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是可以起诉法院的,离婚之前还是不要去找男人比较好,
  • 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你离婚是不能得到的.离婚是可以的.
  • 同意曾律师意见
  • 同意曾律师意见。
  • 你根本就不爱他当初何必结婚?你再找新的男友,那你就是过错方了,不好。即使起诉第一次也不会判决离婚。
  • 你可以要求离婚!但能不能离掉就要看你的证据了!你只能要求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你是不能分割的!至于男人,在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你们已经离婚的情况下还是不找的好!
  • 哈哈,法律只规定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前,不能结婚,没有规定不能找男人,结婚和找男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结婚是个法律概念,当然也是个事实概念,但找男人就只是一个生活事实概念。找不找男人,法律是管不了的,但结婚不结婚,法律是有规范的。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搞婚外恋的,这只是个道德的问题,而不是个法律的问题。故我的结论,你可以找其他男人,但千万要注意,不要再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前,结婚,包括法律婚(办理合法有效手续)和事实婚(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至于你说的能不能离婚,我觉得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法律虽然规定了离婚的条件,但现在离婚的标准也是越来越低了,法院一般都在判决离婚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都会判决离婚的。至于你所提到的财产,房产肯定不属于你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是没有权利要的,即使他父母有书面的东西,说这个房子以后会给他小儿子,那也不能成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那是明确给他小儿子,而不是给你们,其次,即使是给你们,那也是有前提的,是在婚姻有效的情况下,现在你都要离婚了,你说那房子能给你们吗,前提都不存在了,那结果还能有意义吗,再次,那个房子的权利是一种期待权,是不现实的,处于或然状态,因此你是不能要求得到一半的房产的。
  • 婚前的财产不是夫妇共同财产,如果老公爹捐赠应办过户手续在你夫妇名下,如果公爹反悔或不承认仍是公爹的财产不能分给你一半。终审判决书生效前你不能登记否则犯重婚罪。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不应采取离婚方式,个人卫生可改正对方个人卫生习惯成自然与你有责任,通过双方努力会达到你的要求的。
  • 看了你的说明,我认为你不该离婚!男人有缺点可以让他改,有句话不是说;聪明的女人嫁给爱她的男人,愚蠢的女人嫁给她爱的男人!另外,你离婚得不到房子和任何赔偿!想想吧.......
  • 离婚手续生效之前你千万不要找新的男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首先口头的承诺如果对方不认账,除非你做好录音证据,否则很难举证到;其次,不论口头协议有无效,在这里都无关紧要,因为该房是其父母承诺是他小儿子的,也就是说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而非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是不可以分割的。再次,户口迁移的问题是基于婚姻事件自己的自愿行为,很难请求什么赔偿。离婚案件不会事件很长,还是忍一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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