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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公司因为经济状况原因,想要给我调岗调薪,如果我不同意,辞职会有补偿吗

其他 2020-11-14 19: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你这种如果非法调岗得收集证据,不然后期对方会找各种借口理由让你走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没有合理原因就调岗降职降薪,是可以要求赔偿然后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降薪。因此,原则上调岗降薪是需要得到员工同意的,如果员工不认可,就不能按已降的低工资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公司以下几种情况可单方变更员工劳动合同: 1、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2、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不能降低该女职工基本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若想调动员工的岗位,必须经过员工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的约定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员工可要求出局书面补胜任工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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