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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我半年工资,还有12000.元没有给,去劳动局仲裁了,劳动局裁决书也下来了,规定老板5天之内给,可老板还没有给,我要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用吗

仲裁 2020-10-04 02: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劳动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委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条件有二个: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终局裁决,出了裁决书就可以申请,如果不是终局的那要等15天以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有用的,尽快去法院申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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