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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2018年认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交付时间2020年03月31日前。后接到通知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交房。因为毛坯交付我只注重了入户公区这块装修质量,可以用一塌糊涂来形容,整一个糊弄我们购房者。提出修缮,可开发商一直拖至5月底还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我不停的投诉12345,开发商还是一直磨磨叽叽大打太极。到目前还是没有全面维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或退房吗?

其他 2020-08-16 0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房,就是开发商违约。 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尽快交房。
  • 如果开发商违反了法定的和约定的交房条件规定而构成逾期交房违约行为时,购房人可当然拒绝收房,直至达到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为止。
  • 与开发商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对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对方违约,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拒绝履行合同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您可以收集相关的合同、发票以及证明您的主张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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