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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我谈好的工资5000,合同是空白给我签字的,他们后期补写的是2020元,并且是单休,实际谈的和实行的都是单双休,每天工作8小时。工资条上写了工资总数5000、基本工资2500、加上岗位补贴等其他金额。1.公司社保按3368缴费基数缴纳,是否违法;2.公司单双休的话,单休的那周工作时间为48小时,超过40小时,是否违法,3.基于以上两点,可否按劳动法38条与公司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不需要等待30天。

其他 2020-08-28 13: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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