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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子归谁怎么来说明

其他 2020-09-08 23: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您好!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主张一人一半的;二、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表明了是给予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婚姻期间继承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分割。
  • 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的人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如果是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归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
  • 您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一般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具体要看是如何继承的、有无特殊约定等情况。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财产约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一般无特殊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
  • 您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原文内容如下: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综上,婚姻期间继承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分割,但有前文第十八条第三款除外。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您好,继承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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