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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1年10月3日在古镇进了一家灯罩厂,当时老板娘说的是2300一个月,要辞工的话要提前一个月,而且不给我们交社保的,我还是要求她帮我买,但是是我付全额的,每月从我工资里扣,现在我才收了1个月的工资,所以,现在才交了1个月社保,现在年底了,我想回家,但是去辞工,收完今年的工资,可是老板娘说要我明年来,等她找到人接手了以后才准我辞工,而且她怕我明年不来,所以以前说的要做的话就得压1000快钱在这里,来年再收,现在说至少要压几百块,我经常快3个月了,没有签什么劳动合同,也没有签什么劳动协议,我听朋友说可以申请总裁要求赔偿,要什么证据呢?没有厂牌,每天有打卡的,卡在老板娘那里,我只有一张工资条,上面只有我的名字,上班多少时间,还有就是多少钱,上面还有一句,11月份社保未付267.5元,但是我是收工资的时候就给她了的,只是工资条上的没改,请问我有资格要些什么赔偿呢?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经济赔偿?我10月应收2065块,扣了265的社保,11月由于请了1星期假,所以只能收1990块,12月应该可以上满,2300块,请帮我算算所有的赔偿加一起连工资一起收多少的?谢谢,还有就是总裁通不通过

仲裁 2011-12-14 1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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