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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三月到2020年3月2020年3月合同到期同时本人生产,产假5个月后两个月生育津贴是按照规定应该是3500一个月,单位要给2500但是劳动合同写的2500每月,我自己实际工资是4000单位给我2500每月的生育津贴合理吗,包括产假结束后降薪,从4000到3000是否可以说是逼迫哺乳期员工离职

其他 2020-09-05 0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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