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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2月购买一跃层期房,2020年6月接房时发现套内(算的中轴)面积只有65平米,而合同上约定套内面积为70平米。就此问题质询了开发商,规资局,住建委,均称少的5平米为跃层的楼梯,而楼梯为业主自理。然合同上并未约定楼梯由业主自理,档案馆处调取的平面图及大样图均为约定楼梯由业主自理。再次咨询开发商,规资局,住建委,称本人购买的套内70平米为产权面积,购房合同附件有约定“甲乙双方同意只按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确定面积误差,并作为双方结算房款价和处理面积误差的依据”,而产权证有70平米,因此开发商不差面积。本人想询问:一、测绘院在进行房屋测绘计算产权证面积时以什么为准?实际修建面积?开发商规划审批图?还是档案馆备档的竣工图?二、本人购买的70平米套内面积是否指产权面积,只要房产证是70平米,实际本人实得面积只有65平米,也无法起诉开发商少面积?

其他 2020-09-16 0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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