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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支付周期内,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号,假设我单位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一日到月底,假设26号开始停工停产,则26号至月底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句。二,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人,假设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一号到月底,上个月26号开始停工停产,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么从这个月一日开始,单位可以不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标准支付停工期间工资,对吗?

其他 2020-09-17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支付时间,其工资支付时间适用下列原则:一、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二、集体合同未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按其它职工或者单位统一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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