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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4年5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之前原房主说所有之前的费用都交清了,之后14年~19年的暖气费我都交着了,今年由于小区暖气改造分户,改造费我交了3千多,改造完之后我给供热公司交暖气费通暖气时被告知10年、11年和12年三年共欠暖气费3千多元而给我不通暖气,我之前的房主是13年4月份过户的房,他13年的暖气费也交情了,而10年~12年的暖气费是最早之前的房主所欠的,我想问一下律师您,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了?谢谢了!

其他 2022-12-24 19: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买卖二手房时,一般由原房主支付遗留的物业费。新房主应敦促原房主及时支付,或者检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原房主是否留存物业保证金并进行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新房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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