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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妈一个朋友跟我说,他天津那边有20几万RMB想跟我换欧元。 叫我这边把开店省下的钱跟他换。只要我一回到中国。 他说马上打还给我。他跟我妈一起做生意三年了。中间一直住我家里。 我回来以后。 打他电话。他推三阻四找各种理由。 然后跟我说按照欠条的日期打给我。 现在欠条上的日期也过了。 打他手机不接还把我按掉关机。期间打他手机。有时候我一天打上百个。 我现在只有一张欠条给我当作证明。欠条上的字全部是他写的。有签名。 但是没按手指印。请问有法律效应吗? 我给他钱和写欠条的时候有人证。这个人证在西班牙。而且是跟他一起做生意的人。 还有我银行的存折 是否能当证据? 最后一次取钱的数额和日期都和欠条上是同一天。 他跟我都明白。我是跟他换的,不是借给他的。 我只怕这钱要拿不回来了。这样被骗我很不甘心。 那是我全部的钱。我打算告他。

其他 2009-06-23 14: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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