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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三年,第一年签合同了,后两年没有签,不拖欠房费,交到今年二月底的,头两年没有收取暖费,今年要求付取暖费,给了今年的,我觉之前的两年没有任要过取暖费,所以意见不和,房东不租了,她扣掉取暖费和两年的物业费,这样对吗

其他 2021-01-03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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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的,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如有纠纷的,您可以起诉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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