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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护士,我9月10入职了一所民营医院,签订试用期两个月,11月26日提交了转正申请,未签合同,今天上午找医院管理人申请离职,对方告诉我,我的转正申请已经批准,我已经算是正式工,办理离职需要一个月(按正式工的流程走)。我想请问,在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我可以直接办理离职离开吗?

其他 2020-12-07 1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您所说的情况,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对方提前批准您的转正申请是与合同中的约定不符的,而且对方也没有提前通知您,所以在您还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办理离职离开。如果对方不允许您离职,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对方允许您离职并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如果对方强行扣除您的工资,不允许您离职,您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有需要的话您可以与我一对一咨询,我会尽力帮助您,减少您的损失,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求离职的。
    【追问】你好,那如果医院扣除我上个月跟这个月几天的工资属于违法吗?还有就是,医院再三跟我强调,我的转正申请已经批准,不需要签订合同已经算是正式工了,这是不是也是属于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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