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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太少,年底又不能辞工,又签了一张口是心非的劳动合同,是在工作的环境 下(流水线)签署的,一直在催促我们快点签了,并告诉我们这是国家标准的劳 动合同,我们根本没有看清楚合同内容就签了。实算工资与国家标准工资还差一 大半,还有很多的不合理和矛盾的地方。 还有就是这个公司并没有办理社保。现已组织六七佘人正打算寻找劳动保障部门 的帮助。 希望先得到各位法学者的指点,该怎么去一步步的落实和解决。谢谢啦!

其他 2012-01-02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这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批准。2、若劳动报酬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并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3、若用人单位未交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法援,请律师免费帮你们。
  • 不知道你们做了多长时间。是否存在其他情况。提前三十天可以辞工的。工资结算按照合同的为基础,工资条也是双方的重要的实际支付依据。需要看你要求什么? 可以办理,准备相关材料即可。
  • 申请仲裁
  • 不知道你们做了多长时间。是否存在其他情况。提前三十天可以辞工的。工资结算按照合同的为基础,工资条也是双方的重要的实际支付依据。需要看你要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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