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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主,因故不能履行买卖房屋合同,要求中止合同,收了买方一万元定金,我愿意交付违约金一万元,但中介和对方至今不愿办理交接手续,请问我该怎办?这个买卖合同是08年3月11日签订的,已至今日,拖延下去对我有什么不利?谢谢。

其他 2008-04-16 12: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双方责任.若需要,可先把合同传给我,传真:025-84709870
  • 你因故不能改造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如属于合同法或者你们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你可解除合同,因对方已经向支付了定金一万元,那你违约应该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建议你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如对方起诉的话,可能要求你履行合同.
  • 你要根据合同承担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 你所说的定金只是在购房合同签订前有效。购房合同签订后,你反悔,要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对方可以起诉你履行合同,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起诉解除合同,最大程度保护你的权益。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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