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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面试的时候谈的试用期两个月,合同与offer也是两个月,工作一直胜任,但是人事现在说三个月,三个月到了,却说还没到,请问这个咋办,去劳动局解决问题不,还有谈的时候说的14薪,去了上了一个月给我说没有,他没答应,说好的不加班,连续三个月加班,谈好的有加班费,现在也没了,说好的15号发工资,合同上也写着15号,每个月却25号,谈的也是15号,请问咋办,去劳动局能解决不了,我已经上班第四个月了

其他 2021-01-04 17: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该情形您应当先看您与单位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试用期是3个月,那么您试用期尚未达到。如果约定2个月,至3个月仍未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或者告知您试用期是3个月或者是更长。那么单位存在违法约定试用期或者延长试用期的情形。单位应当向您支付双倍补偿。如果单位存在加班情形,但未就加班工资给付,仍然存在违法未支付工资情形。该情形您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相应赔偿。
  • k你好可以先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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