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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是2020年9月1日,但当时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1月26日时单位应付检查让签了一个合同,但是合同最后的签订日期写的是2020年9月1日,且合同只有一份,请问这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这种情况辞职还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吗?

其他 2022-12-16 22: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告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入职一天未签劳动合同不违法。用人单位在用工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订立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一天没订劳动合同的,等用人单位后续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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