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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与甲方签订产品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我方缴纳4000元垄断金。 甲方保证不向我代理地区提供产品报价和销售。并免费提供宣传资料,彩页,海报等三月了迟迟不到位。不负责任,我方数十次电话要求解决问题。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向我区签约客户报价。导致我方无法继续合作。请问我能否在我本地起诉解除合同? 请律师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其他 2008-01-24 19: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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