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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最近我在劳动仲裁,未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任职期间只写了入职申请表、转正申请表和离职申请表,公司以入职信息登记表为由,认为该表已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性质,拒绝支付双倍工资,该表由公司方持有,我这边没有,当初在写这个入职申请表时,明确清楚其中没有包含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等信息,公司的盖章也好像是没有的,我写完之后就交上去了,就算有,也不是当着我的面进行的盖章。我不清楚这样的入职申请表到时候在开庭时会怎么判定,请律师您为我解惑,谢谢

其他 2022-12-14 13: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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