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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成都某大学的09届应届毕业生A,在5月与公司B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中有一条规定是“单方违约,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进公司的时候还签定了一个实习协议(2009年7月1日实习期终止),现在7月2日我们已经毕业,公司让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1、如果现在我不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终止判定?需要赔付三方协议中所说的违约经吗?2、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前三个月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2009-07-03 1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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