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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应届生,和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在正式工作前,公司要求我们去实习两个月,我中途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现在公司要我按照三方协议上的赔偿违约金。说我在实习时候违约金已经被用上了。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公司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感谢您!

其他 2021-05-10 10: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约金是多少?实习是算培训吗?
  • 一般而言,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终止实习要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 您好,这个收取违约金是违反劳动法的,您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有待了解,后续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继续与我沟通,我会在了解之后为您提出建议,解答疑惑我会竭诚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
  • 你好,你的三方协议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这个违约金的约定具体是怎样的?您可以通过主页预留号码和我详细交流的,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咨询我向我补充更多细节,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策略和应对之法,也可以为您提供无偿的基础法律咨询服务的,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第三方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 你好,这个是需要区分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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