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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孩子归男方,前妻需支付400元抚养费,但是前妻这些年抚养费一分钱没出过,前段时间小孩到她那生活,教育费,医疗费均摊的情况下,开口要求我们每个月支付一千块钱的生活费,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她那些年没付的抚养费又要怎么解决?我们是不是可以拒绝他,按照协议里每月400进行支付呢?

其他 2021-07-18 0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可以执行协议里的400元每月。
  •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协议离婚中应该已经包含了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安排。所以这种情况之下索要抚养费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索要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索要不成 ,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 不合理,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之前没给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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