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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暑假工,在签合同后他才写日期和其他的,并且劳动合同两份都在他手里。如果要离职未同意按合同扣600,先前没有告诉我们,要离职才知道。并且有的离职他同意了并且没有按劳动合同上的说要干七天就可以走,有的人揪着不让走,走了扣600。那么这份合同还合法吗?或者说我们走还要扣600吗?

其他 2021-07-21 15: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高考结束还没上大学的去打暑期工这种,未进入大学前不受任何一家大学的管理,该类学生只要年满16周岁,就是可以认定为劳动法上的规定的劳动者,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在校学生打暑假工,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认定属于劳动关系。但不管怎么个情形,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无非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又能认定为劳动关系的情形,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罚款权,迟到时长早退天数相对应的计算得出工资可以扣、请假对应的天数的工作可以扣,但员工辞职扣600元是违法的,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都是违法行为。如果你们因为辞职被扣了600元,可以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去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申诉投诉。
  • 双方 争议上法院起诉,你可以 找公司要回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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