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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有4口人,承包了4口人的土地,后有2口人办理了农转非,我因升学户口迁出,户主没有迁。现耕种的土地要被征用,村委说只能赔偿户口在村里人的,请问这样赔偿合法么?我和其他2人应该给赔偿么?谢谢!

农林牧渔 2019-04-04 09: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在承包期内,转为非农业户口,没有安置补助费,但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所以会有补偿。 2、因为升学而迁户口的,迁到学校的,户口只是暂时脱离本村,并没有丧失村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你享有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 不合理。应按土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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