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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公司没有签立合同,工资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1-10-20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现在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吗
  •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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