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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父要把房子赠予我,继父和母亲在一起30年了,但没有结婚证,如果办赠予公证了,是不是我继父的儿子就没有权力把要这套房子了

其他 2012-03-05 10: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光办赠与公证还不够,房屋的所有权要在实际过户后才是你的。 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给我。
  • 公证后还需办理过户手续,才能证明该房产所有权你的。
  • 赠与房产,仅办理公证是不行的,关键是要过户给你,向你转移所有权。
  •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需要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保证房子的产权归您一人所有,如果只是进行赠与公证,赠与人继父日后可能撤销赠与,这样在您继父去世后,将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共同分割。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好,办理了赠与公证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只要房产过到你名下了,你继父的儿子就没有权利要求了。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可再回复或联系。
  • 您好: 您继父若将房屋赠与给您,那么只有将房产过户到您名下,您才能获得此房屋的所有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物未交付前可以撤销赠与。
  •  赠与房产,仅办理公证是不行的,关键是要过户给你,向你转移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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