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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上投保人的签名要做个笔迹鉴定需要多少钱?

其他 2016-12-23 0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保险理赔的种类是很多的,不同类型的理赔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例如申请死亡赔偿金提交的材料跟申请伤残保险金提交的材料是完全不同的,以下是六种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的介绍。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死亡保险金1. 死亡证明书(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2. 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 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4.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二、申请伤残保险金1.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2. 出院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三、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1. 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 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四、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1. 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诊断证明。2. 住院费结账单、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发票。五、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 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2. 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3. 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六、申请住院补贴保险金1. 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3. 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还应提供公司认为必要的事故证明和其它有关材料。延伸阅读:夫妻财产分割:人身保险合同权益的分割人身保险合同中“违法行为免赔”条款应该如何理解《人身保险新产品》六大亮点修改 消费者维权有章可循
  • 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
  •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这就是说,当投保人、被保险人认为订立保险合同时受到了误导而错误的签字,或认为保险合同的约定明显不公平,或被人利用自己对保险合同和法律的缺乏了解而签订的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直接撤销保险合同。  2、在投保、理赔或退保过程中,对有争议的条款内容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利益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保险公司,捍卫自身的权益。我相信,这对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长远、共同利益,保证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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