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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逝世多年,遺孀在香港,有祖屋在內地由親戚打理。現在誰可取業權?如香港子女有權取回祖屋,有何手續?

其他 2012-03-05 21:2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关于谁可以取得业权的问题。如果您父亲生前有立遗嘱,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您父亲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取得业权,即您、遗孀、您的兄弟姐妹。 其次,关于手续问题。先对房屋进行析产,一半归遗孀所有,另外一半一般由法定继承人等额分割。具体可以由各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认定。
  • 如果您父亲生前有立遗嘱,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您父亲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取得所有权。手续建议咨询房屋登记机构
  • 香港子女当然可以取回租屋。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 我帮你办成
  • 有遗嘱从遗嘱,若无,配偶和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 如果祖屋没有房地产权证,只能继承祖屋的使用权.
  • 你好,可以通过起诉至祖屋所在地的法院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孀、子女有权继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如你父亲立有遗嘱处分该遗产,则按遗嘱处理。如无,则该遗产由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即你父亲的遗孀、你及你的兄弟姐妹皆有继承权。具体办理手续建议咨询祖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香港的子女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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