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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您好,公司以迟到三次为理由说我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未出具任何书面通知,也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用的理由是我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劳动仲裁 2022-03-01 2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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