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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年我爸在某县城购置了一块土地(60平方,约二万块钱),报建了四层楼 。 2、正在建设二楼时,伯父找到我爸,能不能让三楼给他建设。我爸爸基于两兄弟 的情分就给他了,同时他补了5000块钱。四楼一直未建设。 3、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我爸就把我伯父的名字也写上了。 4、现在两家人就产生了纠纷,要求这栋楼一人一半。 问题一: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真的是要一人一半吗? 问题二:如果是一人一半,那他应该要补多少钱给我爸?

其他 2012-03-26 12: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土地部门。
  • 不是一人一半 按投资决定比例 我帮你办成 成功后付费
  • 按出资比例享有房屋所有权.
  • 需要看当时的出资及双方的约定等。
  • 1、首先应看到你所说的情况是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无房产证,在此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证上写有两人的名字,属于共有关系,至于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看登记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按份共有进行处理,双方的分配比例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双方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鉴于土地使用权你伯父并未出资,但是有登记其名,此情况下,属于你父亲赠予部分产权给你伯父,至于赠予的比例并不明确,应视为等额享有。 2、其次,关于房产的部分,由于建房项目并未建设完工验收,也未确权虽你伯父有出钱,但是由于该房并未建设完工,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相关的分配还需等待完工后方能确定。 3、如果双方就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的,应以现在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按照各二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分配。
  • 你好,建议咨询土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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