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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癌症6个月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一直未上班,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5 15:0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 《劳动法》规定,医疗期满后,只有在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你的陈述来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但需要支持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的
  • 你好,符合条件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 您好!先了解下劳动纠纷的详细情况。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请赔偿的
  • 公司需要证明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或者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对于原工作,公司一般需要通过给员工送达返岗通知书要求员工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对于员工无法或者不返岗的,公司还需要为其送达调岗通知书,只有当劳动者仍然无法到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公司才算完成了法律规定的证明义务。因此,建议公司留存好对患病员工的返岗通知书及调岗通知书的完整手续。
  • 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还需根据劳动合同内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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