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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派遣合同从6.23号到今年6.23号,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里没有约定工作地址、工资、工作岗位,在上个月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合同到期了我得工作就没了,用工单位在合同到期前让我调岗到另一个区去工作,因为另一个区离我工作单位和住所都很远我没有同意调岗,就在家呆着了。这个月15号发上个月发工资少发了1300元。派遣公司说是扣的钱给我交社保了,他们说我没有接受调岗就属于旷工,单位不承担我得社保。我去劳动仲裁他们有点偏向公司说我没有接受调岗就属于旷工,因为是派遣合同可以随意派遣我到别的单位我必须要去。不去就是我问题。想问下这个情况我可以以什么理由要到这扣的钱和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这边一直在偏着公司说话。

劳务派遣 2022-09-19 1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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