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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刚于2015年10月11日在沃尔玛大型超市中用150元人民币购买了施恩公司的一种婴儿奶粉,当黄刚准备给婴儿喂奶打开奶粉包装时,发现奶粉中有许多小虫子。黄刚立即与商家联系向他们反应产品质量问题,商家并未及时答复,于是黄刚又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黄刚认为奶粉是用于婴儿哺乳,并且黄刚对该品牌一直非常信赖,因此这件事对黄某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黄刚要求厂家赔偿经济损失和因为办理此事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人民币5000元。而厂家的代表却称奶粉中的虫子只是在包装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小问题,并不会影响到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即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多也就给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不可能依照消费者所提出的金额进行赔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争执。站在公司的角度应该怎样辩护啊?

消费者维权 2022-06-25 14: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协会有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的职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往往消费者和经营者各执一词,而消费者如果自己进行鉴定确有很多困难,一是难以选择有资格的鉴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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