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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和现在的女友在一起同居5年了。他俩共同的钱买的房子。但房子名字却写女方带来的孩子的名字,这步明显房子就是给女方带来的孩子了吗?我想请问;带他们都百年后;我有权要这个房子吗?有没有我的一点份呢?如果我爸爸将来要和同居女友分手了,房子还有我爸爸的份吗?

其他 2009-07-24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没权利要该房子
  • 如果房子的名字是孩子的名字,那就是说,你父亲已经不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最为他的继承人自然也就不可能进行继承了。要是分手你父亲目前来看无权要求对房子进行分割。你咨询的问题的风险很大,尤其是关于房子的事情更是存在严重的风险,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看是不是有什么好办法帮你跳出困境。
  • 原则上房产本上写的名字是谁的,该房产就属于谁。如果你爸能够证明在购买房子时有出资,则你爸可以要求分割出资部分财产。
  • 没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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