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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全款买的房在儿子名下,结婚后加上儿媳名字,如果离婚这房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08-17 15:5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屋分割的方案,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结婚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以及女方有无过错行为等情节酌定女方可以分割的份额。
  • 结婚后加上儿媳名字 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财产不一定均分,但是分个三成--四成有可能。需要律师服务或有疑问可电话沟通。
  • 法院会根据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的原因等情况,当然就算加名字, 也不意味着就分一半财产。
  • 你好,如果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进行分配,女方会分到一定比例的份额。
  •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分析,儿媳还是能分得一定份额的
  • 你好,建议与律师约时间面谈财产分割事宜
  • 加名字视为赠予,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离婚这房平均分配
  • 婚后加名的房产离婚的分配一般是一人一半。结婚后将房屋加上妻子或者是丈夫的名字后,夫妻就是房屋的共有人,在离婚分割房屋的时候,应该将房屋按照一人一半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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