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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南京个人破产可以申请吗

破产清算 2022-09-06 11: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江苏高院《关于开展 " 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 " 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第 4 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在江苏省居住且参加江苏省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均可以适用类个人破产程序。
  • 目前个人破产只有2020年8月深圳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有规定
  • 目前南京市还没有这个先例的
  • 目前南京地区还没有施行
  • 现在南京个人还没有破产
  • 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是指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但债务人申请破产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申请应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人申请时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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