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企业要申请破产清算 , 现什么人员都没有了 还要出具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以及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吗

破产清算 2023-12-12 14: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惯例是需要提供的
  • 规范办理的需规范出具的;
  • 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工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经理由非审计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机构审计企业财务,评估企业资产;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债权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或者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之日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债权可能无法清偿,或者清偿比例很小。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及分配,破产财产变价是破产程序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和公司债权的清偿。
    分配方案也需要在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结束,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终止;法院收到申请后,可以裁定终止破产程序,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工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安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