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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妹于2009年11月因甲流去世(中国第一例甲流孕妇,上过央视新闻),去世前生下一子,现在妹夫要求卖房子分钱?房子是他们结婚前买的,写的我妹妹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孩子的这部分继承权该如何处理?目前孩子的监护人是我姑姑(表妹的妈妈)。是不是在孩子未满18周岁前,这套房产是不能更名过户或者买卖的?谢谢

其他 2012-04-11 18: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妹妹死后,发生继承,因此您妹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权继承该房产,但共有人有权利打破共有关系,因此原则上这套房产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房管部门
  • 如果法律上已经确定他为监护人,其部分财产原则上得有利于孩子才可以处理。
  • 婚前他们共同买的还是你姐姐个人买的?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一般是。
  • 你好 如果是你表妹的房子 他的配偶 父母 子女可以依法继承 对于孩子继承的部分 可以由监护人负责管理 但是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 买卖或是过户 需要其他继承人的一致同意
  • 首先要析产,然后再分配财产,主要是看房屋出资,以及有无贷款
  • 结婚前购买的,应属于你妹妹的个人财产。 孩子未满18岁,如果处分房产,不能侵犯孩子的利益,可以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如确需卖房,则需孩子的监护人做声明的公证。
  • 结婚前购买的,应属于你妹妹的个人财产。 孩子未满18岁,如果处分房产,不能侵犯孩子的利益,可以过户到孩子的名下;如确需卖房,则需孩子的监护人做声明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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