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人事部通知店长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店长拖了两个月未签订,店长离职时起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补偿金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2 14: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有证据证明店长本人的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 是不合理的,不过公司需要有证据的
  • 你好 不合理。不需要承担责任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且未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离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 对方起诉要求具有合理性,公司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可能会败诉。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恶意拒签一般可能不支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