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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公司的一个部门已经工作了4年了,现在公司的这个部门搬迁,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就是需要我远离家人了,我不同意,公司就让我换到本地的其他一个部门,可这个部门的工作并不适合我做,如果我不同意就要求我去辞职,请问劳动法在这方便有什么帮助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03 17: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维权、联系。
  • 你好,可以进行仲裁,要求赔偿
  • 公司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以工作地址变迁为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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