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21年2月20至2021年3月29在受雇于老板邹 斌从事玻璃幕墙安装工作,自2021年4月开始邹老板 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的 5500.现在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讨薪 2022-11-07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劳动者应该及时与其协商,约定明确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立即去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依法去申请劳动调解、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您可以拨打12333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情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